关于征集2025年社科普及活动的通知
各市(地)、高校(党校)社科联,省级社科普及基地、学术交流基地,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落实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社科普及能力建设,切实开展好以全省社科普及周为重点的年度社科普及活动,推动龙江社科普及工作高质量发展,省社科联现启动2025年社科普及活动征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限
2025年度开展(计划开展)的社科普及活动。
二、活动主体
(一)市(地)社科联;
(二)高校社科联、党校社科联;
(三)省级社科普及基地、省级学术交流基地;
(四)省级社科学术团体、社科民办科研机构、省社科联团体会员;
(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党校干校和有关单位。
三、主要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决策部署;
(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欧陆文化、边疆文化、冰雪文化、工业文化、农垦文化等龙江特色文化,东北抗联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等龙江优秀精神;
(三)贯彻宪法、民法典、《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等国家和地方综合性或社科领域法律法规;
(四)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目标任务以及构建“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五大安全、科技创新、新质生产力、招商引资等事关龙江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探索;
(五)重要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开展的社科普及活动;
(六)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融合或其他有关内容。
四、活动形式
倡导线上线下相结合,倡导新媒体数字化融合,鼓励创新内容和形式、创新平台和载体,鼓励跨单位、跨学科、跨区域合作,组织开展以下形式的社科普及活动:
(一)举办讲坛、论坛、报告会、沙龙等;
(二)开展培训、展览、演出、竞赛、咨询、基层行、校园行短视频等;
(三)依托互联网、报刊、广播、影视等开展的社科普及活动;
(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
(五)社科普及图书推介、展示、展销、捐赠等;
(六)其他形式的社科普及活动。
五、立项资助
省社科联将根据《黑龙江省社科普及活动项目管理办法》,对申报的活动进行审核,综合考虑活动的主题、类型、规模、组织、影响等方面择优立项和资助。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
各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和全省社科普及周、家庭社科嘉年华、龙江社科少年行等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重点活动安排,认真谋划,精心设计年度社科普及活动。省社科联将根据各单位需求和活动筹划情况,遴选出联办活动和资助项目。
(二)申报要求
各单位应认真填写《社科普及活动汇总表》《2025年度社科普及活动申报备案表》,于2025年3月20日前将电子版(Word和PDF版,汇总表PDF盖章版)发送至省社科联科普部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名称+2025科普活动”。
联系人:社科普及部 吴英超
联系电话:0451-82808209
工作邮箱:hljkpb@163.com
附件: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