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欧庭高(1965),男,广西北流人,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
[摘要]劳动正义虽不是马克思的直接论题,但马克思的理论思维和逻辑充满劳动正义的思想,这一思想贯穿着对资本主义非正义劳动的批判和人的解放与自由实现的主线,历经了从以人本学唯物主义异化逻辑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异化非正义问题的哲学思考,到以历史唯物主义生产逻辑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异化劳动“非正义性”的根源而对劳动正义所进行的“哲学—科学”论证,再到以历史唯物主义资本逻辑批判剩余价值实现的社会劳动“非正义性”生发根源挖掘的逻辑转换,此转换建构起了历史唯物主义劳动正义的科学观。马克思劳动正义思想深刻地揭示了从资本正义到劳动正义的走向,把社会发展着落在劳动正义的理路中,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大的方法论意义。
[关键词]劳动正义;马克思;异化逻辑;生产逻辑;资本逻辑
劳动及劳动正义问题是关乎马克思学说始源的问题。马克思虽从未正面和直接阐述劳动正义,但该论题伴随着他在批判性汲取古典政治经济学关于劳动是一切价值与财富的唯一源泉这一原理、黑格尔关于劳动是人的本质的合理思想的基础上,深入考察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的异化现实、深刻阐析人类社会运行基本规律和深度建构共产主义理论的过程中而逐渐展现出来,整体隐匿于自身思想发展进程之中。目前,学术界对马克思劳动正义思想进行了较为丰富与充分的探讨和诠释,相关研究成果聚焦于理论叙事、逻辑进路、中国样态、科学内涵以及时代价值等方面,但鲜有对马克思劳动正义思想的建构理路,以及马克思在不同思想发展阶段中阐发劳动正义问题的思想内涵与理论指向及其不同思想发展阶段中劳动正义问题之间的内在关联予以明晰和讨论。通过深耕与开掘马克思经典文献,“走进马克思”,我们发现马克思对劳动正义问题的认识与洞见呈现为一个极为曲折且逐渐科学的思想旅途,并贯穿着对资本主义社会劳动非正义劳动的批判与人的解放与自由实现的主线,其劳动正义思想的建构理路蕴藏了“异化逻辑”、“生产逻辑”和“资本逻辑”三个逻辑转变环节并形成了从现象到本质的进阶逻辑,使其对劳动正义问题的本真性认识逐渐实现了从“哲学思辨”到“科学论证”的质性跃升。因此,深入挖掘与把握马克思剖释劳动正义问题的立场、观点与方法,对于建构面向中国社会现实的马克思主义劳动正义理论、分析与解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劳动正义问题具有积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直面社会异化现实的人本学唯物主义异化逻辑批判
毋庸置疑,青年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有关劳动正义的思想潜含在他对异化劳动的理解和思考中,但其关于劳动正义问题的思忖可以追溯至“早期三论稿”,即《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及发表在《德法年鉴》上的《论犹太人问题》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其理论目标指向人的解放与自由何以可能。这不仅是马克思学说的终极旨趣,还是马克思劳动正义思想的实质内涵。正是在对人的解放与自由何以可能的不断探索中,青年马克思沿着“政治异化—经济(金钱)异化—劳动异化”的批判逻辑主线,逐渐建构了从异化逻辑出发的劳动正义思想。
《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在传统哲学的影响下推崇理性并以理性面对与评判社会现实,肯定理性的本原性地位并将其视为看待事物的正确方式。但在现实斗争的漩涡中遭遇“物质利益难题”之后,马克思敏锐洞见理性并不能真正面对现实的社会政治生活,开始转变局囿于理性逻辑而空谈社会现实问题的倾向,并在退出《莱茵报》后致力于从现实的社会关系中挖潜“物质利益难题”及底层劳动者贫困的深层根源,即私有财产所有制。马克思对理性的态度由“推崇”到“怀疑”的转变,推动着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从学理上借助费尔巴哈式的人本学唯物主义的政治异化批判逻辑展开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在质疑黑格尔关于政治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观点并对其进行“主宾颠倒”的同时,承继黑格尔“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二元分离”的思路,意识到应当在黑格尔所蔑视的“市民社会”中去寻找劳动正义问题的真谛。
《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继续沿着人本学唯物主义的政治异化批判逻辑深度驳斥鲍威尔将犹太人解放归结为宗教解放,并将人的解放与政治解放混为一谈的论述悖谬,阐明政治解放只是人以“抽象的、有限的、局部的方式”获得有限度的解放。其根源在于政治解放消灭了以血统和政治身份为标准的等级特权造成的制度不正义现象,同时又孵生了以金钱和教养为标准的市民社会阶级,制造劳动与所有权分离的新的不正义现象,在看似获得普遍正义的市民社会中处处上演着劳动与资本尖锐对立的悲喜剧。在马克思看来,政治解放旨在将人从宗教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现实的人在政治上获得平等与自由的同时却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陷入更大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成为政治国家存在的前提。但“在政治国家真正形成的地方,人不仅在思想中,在意识中,而且在现实中,在生活中,都过着双重的生活——天国的生活与尘世的生活”,使人分裂成“公民”与“市民”。现实的人在尘世生活中被降格为谋求利益的工具并成为异己力量的玩物是政治异化的根源所在,这就决定了资产阶级所宣布的自由、平等、安全与财产等人权只不过是奠基在私有财产之上的遮蔽市民社会利己主义的形式正义。马克思也因此将政治异化批判逻辑转向经济异化批判逻辑并深入到对市民社会的解剖,洞察到市民社会实质是一个以实际需要、利己主义为原则的社会,金钱成为实际需要和自私自利的神,成为“人的劳动和人的存在的同人相异化的本质”,成为资本统治劳动的中介。唯有将人从金钱与私有财产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使人认识到自身的固有力量是社会力量并不再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相分离,人的解放、劳动正义才能真正实现。此时,马克思基于经济异化批判真正确立人本学唯物主义的哲学立场。之后,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基于人本学唯物主义道出无产阶级的革命立场,指明无产阶级是在市民社会中辛勤劳动却遭受着“普遍的不公正”的并非市民社会阶级的市民社会阶级,对劳动正义遭遇侵蚀具有深刻的体认。更重要的是,无产阶级要求将否定私有财产作为革命目标并将这种自否定原则提升为社会原则。马克思首次将人的解放这一正义使命与无产阶级相关联,已经看到了无产阶级身上蕴藏着扬弃私有财产、追寻人的解放与劳动正义的巨大力量。
《巴黎手稿》是马克思在巴黎时期开始阅读经济学著作和思考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劳动及其异化这一现象实情的见证。面对资本、地租和劳动互相分离的“经济事实”,马克思直接揭示了这种分离的“致命之处”,即资本家在促使资本与权力的“合谋”中迅速攀附至社会权力之巅,获得支配和统治劳动者及劳动的主动权。由此便形成了两种迥然不同的生存处境:资本家自由自在、养尊处优时,工人只拥有最基本肉体生存的动物般的悲惨生活,“工人降低为商品,而且降低为最贱的商品;工人的贫困同他的生产的影响和规模成反比”。有感于当时国民经济的事实,马克思在抓住异化劳动这一批判武器的基础上尝试从工人阶级的现实劳动状况出发廓清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的本质,即从异化劳动的“四个规定”深刻阐明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结果的异己性、劳动过程的强迫性、劳动性质的抵牾性和劳动关系的对立性,全面指认了劳动的“非正义性”是由资本家盘剥、剥削、奴役工人劳动导致的,直面指证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过程及其劳动体系的非人化和反人道性质,反面确证了劳动结果分配的正义、劳动过程的正义及其生产资料占有的正义才是真正体现人的本质力量的价值诉求。马克思认为,“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人与人之间的异化追根溯源就是人与人之间不可调和的对抗与斗争,实质是一部分人支配和统治另一部分人的关系,可明确为整个资产阶级以劳动产品为中介对整个无产阶级的统治关系或劳动对资本的隶属关系,造成了无产阶级非人的生活状况和悲惨命运。这明指异化劳动肇始于“不生产的人对生产和产品的支配”,而这种支配关系在表现形式上是私有财产关系,而在实质内容上则是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关系。但马克思着重从历史发生学的角度强调“尽管私有财产表现为外化劳动的根据和原因,但确切地说,它是外化劳动的后果”,察觉到异化劳动作为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是私有财产的根据与原因,喻示着私有财产本身就是历史的、暂时的产物。正是在对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的理论阐析中,马克思意识到由于人的生产劳动在现实世界中深受私有财产的宰制和支配,扬弃异化劳动必然需要通过否定私有财产才能实现。
马克思并没有止步于解释和批判人的劳动的异化现象,而是要力求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旨在扬弃异化的劳动方式、达至人的劳动自由自觉之境。在他看来,“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是解决人的劳动自由自觉的理想本性与人的劳动异化的坚硬现实的“两岐”之通途。在共产主义社会里,资本家与工人阶级之间、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对抗性矛盾将得到真正解决,一切剥削和压迫的社会劳动关系将得到彻底消除。马克思将共产主义看作解决阶级社会的对抗性矛盾的历史运动,与异化劳动的消除和私有财产的扬弃相伴随的是人的劳动自由本性(人的类本质)的复归、劳动正义的实现,即异化劳动以及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等同于人的劳动自由本质的完全复归、劳动正义的真正实现。
至此,马克思完成了人本学唯物主义异化批判逻辑的运思过程,在直面社会异化事实、解释社会异化现象和私有状况、分析劳资矛盾而对资本主义社会展开实质性批判中展示出劳动正义思想的雏形。此时,马克思对劳动正义问题的深掘与阐述在出发点、研究方法与理论逻辑方面还带着浓厚的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的色彩和黑格尔的思辨哲学的痕迹,是在以劳动正义的应然样态为参照系的前提下对资本主义社会劳动“非正义性”的实然状态进行思辨哲学批判,尚未从客观层面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结构与内在矛盾并科学分析劳动非正义问题。这使得马克思对劳动正义问题的剖析仅仅停留在现象学描述层面,还不足以科学解释资本主义社会劳动“非正义性”究竟源自何处及应该如何克服,使得以异化逻辑为基础的劳动正义思想也存在较为明显的问题与缺陷。
二、以劳动分工为抓手的历史唯物主义生产逻辑批判
当人本学唯物主义异化史观遭遇无法科学阐明资本主义社会劳动非正义问题的困境时,马克思在对自己的以往旧哲学信仰进行全面清算的过程中实现了哲学思想的根本性变革,同时确立了以物质生产劳动为考察出发点的新哲学即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与架构,形成了批驳资本主义社会非正义劳动的另一种批判逻辑,即历史唯物主义生产逻辑。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引进“实践”即人的感性对象性活动并将其确认为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基点,强调对实践的阐释应当进入到生产与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旨在褒扬劳动主体性,批判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劳动异化现象”。《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完成标志着以物质生产劳动为基础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真正创立,标志着马克思的理论叙事核心已从“实践”转向“物质生产”。这里,马克思紧紧围绕“生产”这一核心要件,从物质生产劳动出发理解与规定人以及与人相关的社会,以现实的个人及其物质生活条件本身为现实前提,着重从物质生产与劳动分工、生产关系、交往方式、所有制形式、阶级等劳动范畴的交互关系中建构历史唯物主义生产逻辑的基本构架与话语表达。马克思自身的哲学思想发展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及《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实现了人本主义异化逻辑向历史唯物主义生产逻辑的逻辑转换,并在新的逻辑维度中铸造了以生产逻辑为基础的劳动正义思想。
马克思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生产逻辑批判对资本主义社会劳动“非正义性”的本源性致因进行理据充分的开掘,提出了以消灭劳动分工和私有制为实践路径来扬弃资本主义非正义劳动的思想。马克思认为,劳动分工是物质生产力发展最为显著的标志,但劳动分工是在精神劳动与物质劳动分离时才真正具有划时代意义。因为这种劳动分工对人类生产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使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个人来分担这种情况不仅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使劳动及产品的不平等不均衡分配成为事实,进而导致私有制的诞生和阶级的分化。但在私有制条件下的劳动分工裹带着分工悖论,体现在劳动分工在推动生产力成倍增长、社会关系普遍革新、历史向世界历史加速行进的同时却诱发物的力量的盲目性对个人的统治、偶然性对个性的压抑,抑制人的劳动活动的自主性与创造性,使得人的发展片面化、畸形化和扁平化;加剧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控制、资本对劳动的支配并达到了辩证的极点;触发个人的“特殊利益”与所有相互交往个人的“共同利益”的矛盾与分裂。在资本占据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社会,“物的关系对个人的统治、偶然性对个性的压抑,已具有最尖锐最普遍的形式”。这深刻透视资本主义生产本身固有的剥削本性及其衍生的物的关系在加深资本“普遍正义”的同时也否定人的本质力量及其遮蔽人的劳动的正义性价值需要,资本主义社会劳动“非正义性”也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度下达到极端尖锐化的程度。“要消灭关系对个人的独立化、个性对偶然性的屈从、个人的私人关系对共同的阶级关系的屈从等等,归根到底都要取决于分工的消灭。”
值得追问的是,是否真的能够消灭分工?马克思的“消灭分工”的真实意含何在?人类社会一旦消灭劳动分工本身,势必会引发生产力的停滞甚至是倒退,进而导致人类物质财富的匮乏和紧缺,同时带来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及其一切陈腐污浊的东西死灰复燃。这里的理论矛盾涉及马克思劳动正义思想的关键,涵摄着生存必然性和自由必然性的关系范畴。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细致考察社会分工和工场手工业分工的实质性差别,指出整个社会内部的劳动分工是各种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的,而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工场手工业劳动分工却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独特创造,阐明消灭的“不是[一般]分工,而是以交换为基础的分工”。故此马克思所言的“消灭分工”并不是指消灭劳动分工本身或一般劳动分工,而是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决定的以商品交换价值实现为基础的“异化分工”。真正需要消灭的则是引发异化分工进而导致资本主义社会劳动“非正义性”的“罪魁祸首”,即资本主义私有制。因此,分工悖论在政治经济学批判视野中得到辩证的科学解释,而在历史唯物主义生产逻辑中却倾向于否定逻辑。
此外,马克思还清晰确认劳动分工与共产主义之间的积极关联,并在此基础上勾勒出共产主义社会劳动正义的基本样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共产主义是消灭不合理的现存状况的现实运动,即在阶级社会表现为不断以实际生产手段消灭非正义的私有制和异化分工的现实运动,而在共产主义阶段则表现为在消除私有制和异化分工的基础上人与社会自我否定、自我完善的现实运动。共产主义不再是《巴黎手稿》中设想的伦理道德意义上的应有状况,而是通过消灭私有制和异化分工来不断消除工人阶级的异化劳动状态以实现人的解放与自由的现实运动。伴随着私有制和异化分工的废除,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劳动者,“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种“消灭现存论”在《共产党宣言》中得到了更为科学和翔实的阐释,马克思恩格斯从“历史性”的视角与方法出发科学论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私有制度支配下无法克服的固有弊病及其所披露的暂时性与历史性,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消灭私有制和劳动分工的内容序列拓展为消灭阶级及其阶级对立本身的存在条件,即消灭资产阶级生产关系,主要表现在政治上主张无产阶级通过不断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夺得政权、争得民主;在经济上主张通过消灭私有制坚决打破过去传下来的所有制关系,并确立一种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核心的新的社会生产方式即共产主义生产方式,旨在建立一个自由人联合体。在那里,劳动与资本的对抗斗争的结局将使无产阶级乃至全社会一劳永逸地摆脱资本剥削、阶级压迫与斗争,每个人在联合体中都能得到自由发展,“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马克思劳动正义最高位阶的表达形式和根本价值目标。
马克思基于以劳动分工为抓手的历史唯物主义生产逻辑批判深思劳动正义问题并直指其根源的本体,将资本主义社会劳动“非正义性”的批判矛头指向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一生产关系,确证了以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变革为基础带动的劳动正义实现。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马克思的论证逻辑不再是《巴黎手稿》中的人本学异化史观的异化逻辑,而是转向历史唯物主义的生产逻辑。马克思通过生产逻辑的布展将劳动正义与现实的人的生产活动、现实世界相关联,并在此基础上与资本主义社会批判、共产主义运动相联系,阐明劳动正义的实现就是要在“改变世界”中变革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维护无产阶级的整体利益及其通达人的解放与自由之境。二是马克思突出生产方式的基础性地位,指出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速发展是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异化分工的首要条件。马克思认为,生产力愈发展,资本与财富愈集中,劳资对抗愈尖锐、阶级分化愈激烈,消灭私有制和异化分工的条件就愈成熟。生产力的高速发展及其衍生出人与人之间因劳动生产和再生产而生成的普遍交往,使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对立或劳动与资本的对抗成为世界范围内的现象,实现无产阶级从“地域性的存在”转向“世界历史性的存在”,使无产阶级在世界范围内普遍性联合成为可能。只有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足够高,并和新的革命阶级的普遍性联合,才能彻底消灭私有制和异化分工赖以存在的经济根基与政治法权依附,使得所有人从奴役性分工和异化的谋生劳动中解放出来。而劳动的解放则是劳动正义的核心内容和价值诉求,构成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生产逻辑中最基本的理论关怀。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生产逻辑批判是以实现劳动正义价值为重要关切。马克思在历史唯物主义生产逻辑的构境层面理解与言说劳动正义,开创了从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求解劳动正义及其基本问题的新境域,在以生产为解释原则对人的现实生活过程和活动加以反思和考察中深入剖析劳动正义问题并由此使其劳动正义思想从“哲学思辨”走向“科学论证”。此时,马克思的劳动正义思想相比照《巴黎手稿》时期的最为科学之处,在于扬弃以抽象的人的本质为出发点的思辨逻辑而运用以现实的经济事实为出发点的科学逻辑,主要表现在马克思已经摆脱从抽象人性的观点理解劳动正义的理论范式,坚持到物质生产状况及其具体历史发展中对人类社会的劳动正义问题作出客观分析和科学说明。但是,适用于所有社会的历史唯物主义生产逻辑实质是人类学意义上的生产逻辑,并不足以阐释资本主义生产的劳动过程、劳动方式以及劳动关系,无法深入剖析资本主义私有制为何会导致及何以导致劳动不正义这一重要问题。这势必会影响对马克思劳动正义思想的深层理解,极大地弱化其劳动正义思想的实践性、批判性与革命性。要解决这一理论问题,需要从“历史唯物主义生产逻辑”进入到“历史唯物主义资本逻辑”。
三、聚焦剩余价值的历史唯物主义资本逻辑批判
历史唯物主义资本逻辑是针对特定社会形态即资本主义社会而提出的理论逻辑,是马克思在洞悉以资本为最高原则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真实本质及其运行机制过程中精准把握资本主义社会劳动“非正义性”的密钥。传统研究认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是将历史唯物主义推广应用到历史领域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资本逻辑只是历史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的特定逻辑”,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生产逻辑的证明。实际上,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开始意识到历史唯物主义生产逻辑并不能洞晓资本主义社会非正义劳动的面相与秘密,认识到要从资本出发深入剖释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的异化以及整个社会生产关系的物象化,形成了窥察资本主义剥削的本质与机制的生产逻辑与资本逻辑的双重逻辑,并最终在《资本论》中锁定从资本逻辑出发以及资本逻辑统摄生产逻辑的运思理路。因此,资本逻辑成为马克思持续深究资本主义社会劳动“非正义”问题的理解基础,开启马克思根究劳动正义问题的全新研究范式。正是在“资本”这一“特殊的以太”逻辑框架中,马克思才能理据充分地揭露劳动正义何以被劳动自身所创造的物质内容与社会关系野蛮践踏的真相,深入细致地拷问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衍生的私有制度物化奴役和压迫剥削劳动的机制原理,进而据此提出切实可行的拯救劳动正义价值的思想方案与实践道路以及勾描共产主义社会劳动生产与生活的正义样态。这正是马克思劳动正义思想的独特性与开创性。
历史唯物主义的资本逻辑就是资本的逻辑,指的是“资本以货币为起点和终点,以货币为动机和目的,以货币增殖为内容的‘没有限度’和‘没有止境’的运动逻辑”,其根本表征是积累、扩张、增长,通过剥夺劳动不可遏止地追求自我增殖无止境、深求剩余价值最大化。这就决定价值的增殖或剩余价值的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与再生产的根本目的。值得追问的是,资本何以促使自我增殖无止境或剩余价值最大化?这究竟是怎样发生的?
马克思在资本总公式(G—W—G')中察觉到等价交换和价值增殖存在着一个矛盾:△G究竟从何而来以及如何得来?他对流通领域存在的“等价交换”和“不等价交换”这两种交换形式作了分析,发现无论是哪种交换形式都无法解释△G 的来源问题,意识到△G必须既在流通中产生又不在流通中产生,必须进入生产领域才能充分说明。“罗陀斯跳跃”的秘密就是“劳动力的商品化”。所谓剩余价值就是劳动力的价值(工资)与劳动创造的新价值之间的差额,实质是劳动者在生产支付自身工资的必要劳动之外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劳动(又称无酬劳动)。而剩余价值的生产与剩余劳动的榨取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和全部内容,也是资本得以持续存在、发展与增殖的源泉与秘密。对于资本的增殖机制及其内在逻辑,马克思通过资本循环的运动形式挑明了资本增殖的“魔法过程”。在第一次循环中,假设源自“货币占有者”辛勤劳动的原有资本G0与“劳动力占有者”A在劳动力市场上相遇并按照商品交换规律进行交换,第一次劳资交换仿若天赋人权的真正伊甸园,符合劳动正义价值的内在规定。而当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并进入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之后,“货币占有者”通过延长劳动时间或采用先进机器设备的剥削方法来攫取初始的剩余价值,即剩余资本Ⅰ(g1)。“货币占有者”并不满足剩余资本Ⅰ(g1)的占有,将剩余资本Ⅰ(g1)投入劳动力市场与“劳动力占有者”进行交换,再利用劳动力创造新的剩余价值,即剩余资本Ⅱ(g2)。然后再将剩余资本Ⅱ(g2)继续投进第三轮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以此类推,循环往复。从资本循环的形式看,第一次循环与第二次循环如出一辙。实际上,第二次循环的前提无非就是第一次循环的结果即剩余资本Ⅰ(g1)的存在,剩余资本Ⅰ(g1)实则是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劳动者的剩余劳动。资本家将剩余资本Ⅰ(g1)与劳动力进行表面上的公平交换,实质是用他人的对象化劳动交换与剥夺他人的活劳动,耍弄了“从被征服者那里掠夺来的货币去购买被征服者的商品”的“空手套白狼”的把戏。
在这里,资本的运行机制明晰了资本家赖以发家致富的秘密与来源,挑明了剩余价值得以最大化的根源在于资本家“用他人劳动不断继续对他人劳动的无偿领有(通过剩余资本Ⅰ领有剩余资本Ⅱ)”,通晓了资产阶级标榜的劳资交换正义的“假象”背后隐藏着一种被遮蔽与掩盖的劳动资料初始持有不公正、劳资交换实质不正义、劳动过程情状不自由、劳动成果分配不公平。而资本对剩余价值的无尽贪婪与肆意追逐,实则是资本作为“劳动力占有者”生产出来的死劳动永不停歇地被再生产出来反过来继续奴役与榨取活劳动的劳动过程,意味着劳动与资本之间的非对等性程度会伴随着资本的增殖而日益加深,而劳资阶级对抗加剧等社会矛盾正是这种逐渐深化的非对等性、非正义性关系在社会现实的具体呈现。这是资本主义固有的隐蔽的奴役性,从根源上决定了资本主义从来到世间就不是“出身干净”并契合劳动正义价值的社会制度,而是建立在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奴役和压迫基础上的切合资本正义的对抗性制度,也反证了建立以劳动正义价值为内核的生产方式及其构筑的社会制度的重要性。
那么,资本对剩余价值的追求是否有极限?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运用数学的极限思想推导资本对剩余价值极限追求的变戏法过程,洞见资本主义自我发展和自我否定的力量。马克思将资本二分为可变资本v和不变资本c,并通过两条形式不同的数学公式直观量化和准确表达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关系,即剩余劳动(时间)/必要劳动(时间),剩余价值m/可变资本v,为直观展露资本对劳动力的剥削程度的极限奠定了科学的基础。在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生产的运行机制下,社会生产是为资本追求剩余价值最大化而进行生产的,一切关系表现为资本对剩余价值的剥削关系。而这种关系始终蕴含着极限思想的数学表达,即剩余劳动或剩余价值(资本剥削)愈来愈大,必要劳动(劳动者生存资料满足)愈来愈小,最终死劳动对活劳动、资本对剩余价值的支配与统治力量在理论上也就愈来愈大,由此带来的是资本主义社会劳动“非正义性”程度也就愈深。这两条数学公式表征着一个实情:随着科学技术在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生产中的广泛应用,必要劳动或可变资本愈来愈少(逼近于0)。必要劳动的变化表达的是劳动者自身及其家庭基本生活的生存资料满足程度,当必要劳动逼近于无限小的极限状态发生时,劳动者所获得的工资也将逐渐减少甚至无法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使得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的对抗越发尖锐,这势必会导致雇佣劳动者的阶级意识的激发和革命力量的壮大,引发劳动者的罢工运动甚至是暴力革命的发生。剩余劳动或剩余价值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逼近于无限大,即劳动力受到剥削程度逼近于无限大;二是逼近于无限小(逼近于0),即平均利润率呈下降趋势(逼近于0)。我们知道,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革新及其在社会生产领域的广泛应用必然带来的是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劳动者逐步被资本排斥出生产领域,以“剩余价值的真正源泉只能是活劳动”这一基本原理为理论依据,平均利润率呈下降趋势(逼近于0)。当两者为0时,0/0昭示着什么?它昭示着资本的增殖到达了自身的极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完成了自身的历史使命并走向自身反面——新的生产方式及其衍生的社会形态的真正诞生,人的劳动自由本性的真正复归。
这种新的生产方式即共产主义生产方式之所以能够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自然而然地产生,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我否定的逻辑而完成“社会变革”的结果。如果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衍生出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那么资本主义私有制内蕴的否定性因素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我发展和自我摧毁的关键所在。这是否定之否定。这种否定就是要“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扬弃以剥削他人劳动的但形式上是自由劳动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故此,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母体中孕育出来的全新的社会生产关系,是建立在劳动者个人互相联合基础上的、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为基础的、肯定全体劳动者对劳动产品及其财富的真正占有的所有制,是劳动正义在共产主义社会得以拯救与实现的思想方案与实践道路。到那时,劳动正义是以适合人类本性的自由劳动为基础、以劳动是人的生活的第一需要为原则的实质正义,其美好样态表现为:第一,劳动生产不再是资本家自由竞争的盲目生产,而是由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共同制定的计划生产。第二,劳动分配原则从“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贡献原则转向“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需要原则。第三,个体之间因劳动生产与交往建立起一种相互承认意义上的社会关系。“个人不再是通过交换他们的劳动产品或出售作为他们交换价值的劳动时间而间接地、外在地彼此相互联系。相反,他们的关系都是直接的、内在的”。第四,“自由活动”成为整个社会的基础和社会本身的需要,财富的尺度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自由时间。共产主义生产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缩减到最低限度,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方面得到发展。
总体而言,马克思围绕“资本”这一核心要件,在对资本逻辑的自我生产、自我发展、自我灭亡的层层剥茧过程中达成对资本主义社会劳动“非正义性”的深度认识,打破了人们对资本永恒、资本正义、劳资一致的美好想象。马克思基于历史唯物主义资本逻辑批判深入到代表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更深层次的资本生产领域,彻底发现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异化的最本真根源在于资本对剩余价值的嗜血贪婪,在指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构筑的社会制度的“质”的不正义中指明“新的正义社会形态的诞生”的积极可能性与历史必然性。
由此而论,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不存在所谓的“劳动正义缺场”,而是隐形地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劳动正义思想。要整体性把握马克思劳动正义思想的建构理路与内在逻辑,可以将马克思对劳动正义的理解与阐发落实到异化逻辑、生产逻辑、资本逻辑这三个重要的思想转换逻辑环节。马克思对劳动正义问题的思考是在以批驳资本主义非正义劳动为射靶并以人的解放与自由实现为靶心的,其对劳动正义的认识是一个动态演进且逐渐走向科学的思想过程,不同的思想发展阶段包含了丰富且复杂的思想成分与理论框架,并由此形成了在理论基础、思想内涵、阶级力量、思想方案与实现条件等方面根本区别于其他劳动正义学说的劳动正义思想。而历史唯物主义资本逻辑之所以受到马克思的垂青,原因在于资本逻辑对于说明以劳动正义为价值内核的共产主义生产方式为何能够从以资本正义为价值内核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孕育出来这一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科学价值,而离开“生产方式”和“剩余价值”对资本主义非正义劳动进行批驳的理论都是空中楼阁并具有实践危害的理论,最终不得不注入马克思所批判的蒲鲁东主义之流的“永恒正义”。
在对马克思劳动正义思想的建构与进阶理路进行历史性发掘并予以总体性阐明后,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从人类社会存续的“历史大尺度”来看,抑或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历史小尺度”来看,劳动正义的前提条件都是对生产资料所有制这一生产关系的突破与革新,即建立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取代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将人的劳动从资本正义所派生的物质内容与社会关系的枷锁中解放出来。目前,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科学社会主义指导下确立了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相适应的所有制形式与分配制度,在促进生产力发展、增加劳动就业、提高劳动者报酬、抑制资本参与利益分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劳动正义。但劳动与资本的矛盾与冲突所诱发的劳动不正义问题依然是亟待解决的、发展中的现实问题。这要求我们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应充分驾驭资本、解放劳动,坚持劳动正义的原则,扬弃资本正义所衍生与确立的规范基础,厚植劳动正义的规范基础并坚持劳动正义在建构社会正义关系中的根本性地位,最终为“消灭资本”、实现人的解放与自由而不断贡献智慧。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的劳动正义思想因其蕴含辩证法而呈现出深刻的辩证性,主要体现为马克思既对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的非人化与反人道现象予以描述与评析,又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剥削劳动的运行机理予以“生理学解剖”,达到了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在改造旧世界中创造新世界的深层目的,启迪我们坚持好、运用好辩证分析之法来直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劳动公平正义问题。
〔责任编辑:杜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