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社科联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市(地)、高校社科联,各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党政部门所属研究机构,省社科联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持续推进省社科联评审专家库建设,进一步充实专家队伍,优化评审专家专业结构,根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和评奖、课题等专项工作评审要求,现开展省社科联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国家和黑龙江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落实落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坚持公平公正、严谨规范的原则,引领社科界学术、学科、学会、学者发挥优势、释放活力,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龙江风格哲学社会科学,推动龙江振兴发展贡献社科力量。

(二)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同行评议在社科评奖、课题评审、论文评选、活动资助中的重要作用,完善评审专家库入库标准和评审专家遴选规范,优化评审专家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和学科分布结构,遴选具备政治素质高、学术造诣深厚、学术作风严谨、评审经验丰富的社科领域专家学者,注重德才兼备,严肃遴选纪律,确保入库人选高质量高水平。

二、具体标准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鉴别力,无行政纪律处分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作风以及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业务成就突出,学术影响力较大。

(三)研究方向属于哲学社会科学范畴,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成果(含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

(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本人(或成果)5年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主持(含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点或重大项目;

2.作为第一作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社科领域奖项(二等奖及以上);

3.“三报一刊”发表理论文章;

4.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

5.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6.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7.担任国家级社会组织领导职务;

8.其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社科领域成果、荣誉和称号等。

(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1959年12月6日后出生),熟悉基本的电脑操作和软件应用。

(六)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三、涵盖学科

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此次推荐学科(属哲学社会科学范畴)涵盖以下门类:

哲学(含哲学、应用伦理学等);

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金融学、应用统计学、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数字经济等);

法学(含法学、政治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安学、中共党史党建学、纪检监察学、法律、社会工作、知识产权、国际事务等);

教育学(含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国际中文教育、应用心理等);

文学(含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翻译、新闻与传播、出版等);

历史学(含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博物馆学等);

管理学(含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信息资源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

艺术学(含艺术学、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戏曲与曲艺、美术与书法、设计学等);

交叉学科(含国家安全学、区域国别学等)。

四、推荐办法

(一)专家须通过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推荐。

(二)已成立社科联组织的由社科联组织推荐,未成立社科联组织的由单位科研部门组织推荐。

(三)此次推荐不设数量限制,请各单位根据推荐条件择优推荐,严格审核把关。

(四)须按要求实事求是填写《省社科联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专家研究方向要尽可能写细写实,并附上每位专家的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1张,照片须清晰。

(五)请于12月16日17时前将加盖推荐单位科研部门公章的电子版(WORD、盖章PDF)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标题为“单位+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联 系 人:孙琦、王丽影

联系电话:0451-82808209

电子邮箱:hljkpb@163.com


附件:

           1.省社科联评审专家库专家申报汇总表.docx

           2.省社科联评审专家库专家申报表.docx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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